孩子,能再,感情,太多,看你
提問: 離婚后再懷孕生育違法嗎,孩子戶口可以跟我嗎? 問題補充: 我和丈夫已經有了一個3歲的兒子,最近因發覺彼此間的感情難以繼續,所以坦然離婚,兒子歸丈夫撫養,但我又想再生育一個歸自己撫養,請問這樣違反法律嗎?孩子出生后戶口可以跟我嗎?孩子入戶口需要罰款嗎? 離婚后我暫時不想再結婚,但很想有個孩子陪伴,不會孤單寂寞,所以想和已離婚的丈夫再生一個孩子歸自己撫養,因為已離婚的丈夫身材相貌不錯,而且現有的3歲兒子長得不錯,很可愛。說到底我也不討厭我的丈夫,只是各種原因使我們分開了。

請問洋大元帥,照你的說法,如果我躲生后,我會違反兩條計劃生育政策,以后罰款會加倍嗎?還有,如果非婚生子或計劃外二胎,所罰款的數量是一樣的嗎? 医师解答: 你這種情況下,應該不能再生育第二個孩子。
如果是與無孩子的男士再婚,你應該還有機會再生一胎。至于找異國人士能否多生,這種情況沒有了解過,不知情。可以找相關部門問一下。

看你的文字,你對前夫并非沒有感情,那么為何離婚?況且有個三歲的孩子,現在孩子還小,尚無太多傷害,以后呢?單親家庭對孩子性格的影響非常明顯,如果雙方尚有感情,有沒有可能再復婚呢?仔細考慮一下,為雙方,更為孩子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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